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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季度会商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8-26 10:01: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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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省委金融办组织召开青海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季度会商会议。省协调机制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部分单位通报了职能领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其他与会成员单位就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其高效运转,切实发挥作用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常务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陈峰同志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建立青海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央地金融工作协同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会议强调,要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围绕“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目标,加快理顺运行机制,强化省委金融办、中央驻青金融管理部门、省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监管协作、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形成央地上下联动、部门左右协同、各方齐抓共管的地方金融工作格局,扎实有力做好全省金融工作,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