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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以“官方回款”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函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5 09:2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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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监测发现,部分网站、微信群、社交媒体账号等假借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办)名义,打着“P2P出借官方回款”的幌子,引诱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利用P2P网贷出借人急于回款的心理实施诈骗,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办)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网贷机构回款渠道。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P2P网贷机构出借人,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相关回款渠道应及时与P2P网贷机构或当地网贷整治办确认,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