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风险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开展“伪金交所”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截至目前,我省发现1家“伪金交所”机构,即:青海首科资产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9月7日办理注销登记,2024年4月完成存量项目兑付。
二、市场上部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信用资产”“登记备案”“产登”“产登信息”“产登管理”“产权交易”“产交信息”“结算”等字样的企业,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属于“伪金交所”,存在较大风险。按照有关规定,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各类交易场所以及“伪金交所”等企业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活动提供服务和便利。
三、我省至今未批准任何省外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和“伪金交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在我省开展非标债务融资登记备案等服务。
四、请省内企业应依法合规融资,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不得借助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开展违规融资活动。
五、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向属地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反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公告。
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