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高云龙副省长在银行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青金办发〔2013〕44号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高云龙副省长在3月21日召开的银行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3月27日
2012年以来,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全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在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中的支撑作用,在扩大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金融业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13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省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全省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着力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确保新增信贷投放规模及增速高于上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青海的省情特征,多利用藏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积极汇报总行争取信贷规模。加快落实省政府与人民银行达成的“一行一债”、“一行一品”的重要共识,力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取得新突破。人行西宁中心支行要增加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争取信贷规模增速与去年相同,与此同时,要切实发挥好支农再贷款的作用,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支持全省农信社系统发展。
二、切实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等部门对接项目,提前介入项目规划、可研和论证工作,实现项目规划与融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储备优质项目撬动有效信贷投放。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考省外成功经验,出台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力求在风险防控机制和信用机制建设上实现突破。农信社系统要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将不良贷款风险纳入可控范围,注重资产质量。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清欠专项行动,为下一步不良贷款的处置打下基础。专项行动中对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信用程度差,特别是不及时归还银行贷款的法人、个人,在其尚未改善信用状况前不予任何形式的支持,属公职人员同时通报其上级组织。
四、金融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协调功能。征求省内金融机构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借鉴宁夏等省区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的经验做法,深入研究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大做强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注重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导向性作用,根据支持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小,结合存贷比要求,按季度分解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财政性存款调剂额度。梳理优化金融机构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企业直接融资用于生产经营的列入直接融资奖补范畴。
五、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生力军”作用。青海与宁夏的新增贷款差距主要在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青海银行、省农信联社要逐项对比分析与宁夏地方银行之间的差距,重点要从工作上、规模上、政策上等层面寻找差距,研究制定符合青海实际的“赶超”目标和措施、方法,相关部门积极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域覆盖面,青海银行海北分行年内开业,黄南分行年内筹建,果洛分行明年筹建。鼓励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在省内其他区域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