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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8-13 17:4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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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金办发〔2013〕61号

 

 各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规划中期评估相关工作。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青海银监局    青海证监局    青海保监局

                     

  

               2013520

 

 

青海省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金融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332号)有关要求,为全面系统地做好《“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2012年召开的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地评估分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改进《规划》、破解难题的对策措施,为改善《规划》实施的外部环境提供依据,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持续强化金融对全省经济社会的服务和支撑。

二、评估思路与目标

(一)评估思路。建立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评估制度框架和体系,采取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方法,组织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照青海省金融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一是回顾《规划》实施情况,准确掌握规划确立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综合评估青海省金融发展总体水平;二是结合发展现状,深入总结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分析总结影响规划实施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分析把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三是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研究提出“十二五”后两年金融业改革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评估目标。明确《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规划》若干核心指标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估;对“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情况、《规划》的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效用作出评估;形成“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报告。

三、评估组织与方法

为加强对规划评估的组织协调,成立由省金融办为组长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为副组长单位,省金融办及“一行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口分领域负责规划评估,要确定1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规划部门、省社科院等相关研究咨询机构参与,对《规划》总体执行情况及主要目标与任务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宏观层面的评估上,以定性分析为主,力求得出发展形势和前景的准确判断;在具体事项、项目的分析评估上,以定量化评估为主,使成绩或问题直观明了。

(二)监测与预测相结合。增强《规划》评估的针对性,突出《规划》的核心内容和重点,避免形成面面俱到的工作总结。通过分析判断,评估《规划》主要内容的实施前景以及相关评价指标的变动预测。

(三)规划评估与推进实施相结合。通过中期的评价分析,判断《规划》内容科学性,了解《规划》实施的薄弱环节。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两新”目标、“三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和2012年、2013年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金融改革发展思路和《规划》实施的推进措施。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34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规划评估各责任单位落实人员,开展《规划》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规划部门、省社科院等相关研究咨询机构参与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阶段。20135月上旬开始至5月中旬,组织各规划评估责任单位和《规划》咨询专家分赴各相关金融机构和各地区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和第三方评估阶段。20135月底前,各相关单位对所负责《规划》内容的实施进度进行自查评估,形成分口负责的评估材料,将评估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金融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第四阶段:《规划》评估报告编写及上报阶段。20136月上旬,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印发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各地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估报告;620日举行规划评估评审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评审完善,最终形成《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于6月底前报送省政府发展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