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金办发〔2013〕62号
各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332号)精神,为加强组织协调,全面系统地做好《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决定成立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庞任平 省金融办副主任
副组长: 韩玉民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唐加水 青海银监局副局长
李蔚春 青海证监局副局长
谢 磊 青海保监局副局长
成 员:
马玉章 省金融办综合处副处长
欧瑞军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副处长
何代英 青海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吉桂军 青海保监局统研处副处长
陈 婷 青海证监局上市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负责中期评估方案的制定、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青海银监局 青海证监局 青海保监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