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西宁金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
青金办发〔2013〕23号
西宁金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组:
《关于成立西宁金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西宁金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出资人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同意自然人贺炳儒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季肖微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卢建如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李敏良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孙丽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二、营业范围:小额贷款,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0-18号。
四、自批复之日起,按《青海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组建及日常经营管理。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