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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8-19 10:4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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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监督实施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调研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建立金融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指导和规范非银机构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推动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组织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无二级预算单位,截止20141231省编办批复我办人员编制为56人,实有4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实有26人;机关工勤编制6名,实有5人。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5人,实有11人。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4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1345.75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加2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青海省投融资信息公共服务互动平台项目专项经费。其中

()收入总计1341.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39.27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2.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省工会拨付的工会经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7.38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和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结余。

()支出总计1349.2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2、金融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金融培训、银企对接等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6.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3.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31万元,占67.17%;金融支出403万元,占29.8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6.44万元,占2.7%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3.1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55%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2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青海省投融资信息公共服务互动平台项目专项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5817

附件:F:\桌面\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