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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西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约谈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8-19 16:5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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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723日我办对你公司高管人员的约谈内容,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见附件)。请你中心认真对照要求,切实加强交易场所规范化管理,妥善做好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置工作,并通过你公司官方网站如实对外公布约谈相关内容。

 

附件:网站公布内容

 

 

 

2015812

 

    联系人:陈秀秀;联系电话(传真):0971—8068862

 

 

 

 

 

 

附件:

网站公布内容

 

近期,省、市金融办对青海西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高管进行了约谈,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客户管理。要提高准入标准,个人金融资产达到50万元以上。加强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3个月内核实、清退不合格标准的客户。向客户充分揭示交易市场存在的投资风险,提示客户谨慎投资。做好客户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好交易所(或会员)与投资者的关系。

二是加强会员管理。设置合理的会员准入门槛,会员资产在300万元以上。加强档案管理,完善会员相关档案和资料,履行对会员合规管理职责。要完善对会员、代理商、经纪商管理等的具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理制度,并报西宁市金融办备案。妥善处置风险,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员,要解除会员关系。

    三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交易场所每周要向西宁市金融办报送会员、客户及保证金数量和整改工作进展报告,并按照规定同时向省金融办报告。

    四是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在交易场所网站上公布会员等的基本情况及市场交易行情等信息,定期进行市场风险信息提示。

    青海西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市金融办约谈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客户、会员的管理,及时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每周向西宁市金融办及省金融办报送会员、客户、保证金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