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编办《关于成立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通知》(青编办行发[2010]23号)精神,我办于2010年4月正式成立。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10个厅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14]106号)、省编办《关于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挂省金融人才服务部牌子的通知》(青编办事发[2010]45号)、《关于职责调整相应划转编制的通知》(青编办行发[2011]9号)、《关于成立青海省金融风险防范信息中心的批复》(青编委发[2012]11号)、《关于成立青海省金融研究中心的批复》(青编委发[2013]54号)、精神,我办的主要职责有:监督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一行三局”落实中央监督政策,研究拟定地方金融管理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调研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等职责,并承担全省地方金融风险数据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及金融研究等工作。根据上述职责,我办内设综合处、金融发展处、金融稳定处、证券期货处、非银市场处5个内设机构,另设有金融风险防范信息中心、金融研究中心和机关党委,并在综合处挂省金融人才服务部牌子,全办核定编制5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5名(其中正厅级1名、副厅级3名),机关工勤编制6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5名。
二、2015年度调整预算、预算执行及结余资金情况
2015年预算总额为2394.16万元。 其中年初预算下达565.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45.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34万元),事业运行70.0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5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6.33万元。2015年中我办预算追加1828.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6.4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7万元)、事业运行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4.93万元,金融发展支出1640.5万元(包含金融人才培训300万元、银企对接等专项经费100万元、金融支持地方先进单位奖励1228万元,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费7.5万元,优秀地区部门发展基金5万元)。
三、2016年预算编报范围及预算申报的总体情况、收入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申报情况。
2016年度部门预算是根据我办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的,编报范围为本办机关。全年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额为890.64万元,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中的经费拨款收入。支出总额为89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64万元,项目支出211万元。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500.39万元(以8月底工资为基数测算),公用经费10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共列6个支出项目,共计211万元。分别为:(1)打击非法集资、处置突发事件及金融联席会议专项经费20万元;(2)办公用房租赁费41万元;(3)金融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4)青海省金融风险控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15万元;(5)新增人员办公设备、家俱购置经费5万元;(6)银企对接专项经费100万元;
其中:(1)打击非法集资、处置突发事件及金融联席会议专项、办公用房租赁费、金融工作专项、青海省金融风险控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都是上年列入预算的延续项目;(2)新增人员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是由于编制及实有人员增加及成立之初购置的办公设备达到报废年限,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3)银企对接专项经费100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主要赴中央金融部门、各金融机构总部争取差别化金融监管、信贷投放、企业上市、机构设置等金融政策,支持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积极搭建项目对接融资平台,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宣传推介并协调引进商业银行在青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金融招商,提高我省金融资源的聚集度。
四、其他情况
1.领导重视。根据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字[2015]1522号)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办主要领导就推进预算工作和预算绩效管理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切实结合我办的职责和各自的工作实际,上报预算项目;认真研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办主要领导于2015年8月28日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就2016年度的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进行安排布置,要求各部门抓紧时间落实;办分管领导于2015年9月5日、9月18日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听取预算编制情况,对已完成的项目预算进行讨论和修改,并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最后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上报。
2.职责明确。根据领导安排,各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编制,综合处负责预算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并通过部门负责人协调会议沟通和交换意见,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报项目的绩效管理,由综合处统一负责我办的预算绩效管理及职责分工。
3.编制完整。我办在编制预算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逐项进行核查,确保了收支项目不漏项。预计我办2016年经费无结余,全部收入均为财政拨款。
附件: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附件: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等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