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青海银鑫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资格的批复
青金监〔2020〕35号
青海银鑫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公司注销申请书》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你公司典当经营资格。此后,你公司不得再开展典当相关业务,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你公司及公司股东自行承担。
二、请你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债权债务和税务等清算工作,并及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三、原成立批复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自动失效。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