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昆朋青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青金监﹝2020﹞65号
昆朋青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昆朋青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相关事项的请示》收悉。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研究,现就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董事由王小波、王登才、张冰、王贵生、余小兵、蔺华藏、何代英变更为李兴春、王佑常、李栋、杨云龙、冯根福、李刚、周学民。
二、同意你公司监事由李宗华、郭琪、赵伟、周金鹏、熊平变更为钟苏、袁瑞、赵伟、周金鹏、熊平。
三、同意你公司高管人员由王登才、许林、吕云洲、蔺华藏、何代英、赵海军、刘曲变更为李兴春、杨林峰、李刚、周学民。
四、同意你公司董事长由王小波变更为李兴春。
五、同意你公司监事长由李宗华变更为钟苏。
六、同意你公司总经理由王登才变更为李兴春。
七、同意你公司副总经理由许林、吕云洲、蔺华藏、何代英变更为杨林峰、李刚、周学民。
八、同意你公司风险总监由赵海军变更为潘奔。
请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