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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海东海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8-01 17:0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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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海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组:

《关于申请成立海东海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海东海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出资人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其中:自然人刘海义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刘海平、星兰花、星学德、周全录、李洪斌、沈新、巨敬亮、李禄堂分别出资2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0%。

二、营业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同意刘海义任执行董事,刘海平任监事,祁大成任总经理,王海宾任风险部经理,殷万萍任财务部经理。

四、公司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湟中路16号。

五、自批复之日起,按《青海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公司组建及日常经营管理。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