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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西宁金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21 09:1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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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金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自然人田满禄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严作录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李永明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付连梅、王秀英、张顺明、田仁录、段海儒、韩海宁分别出资3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

自审核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