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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海南州宏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
青金办发〔2016〕13号
海南州宏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南州宏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地址变更请示》材料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为海南州贵德县河阴镇纵四路东01号-2号楼。
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