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详情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西宁商道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23 15:55:00  浏览次数:
文字缩小 】 【 文字放大 】  

青金办发〔2016〕15号

 

西宁商道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宁商道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申请文件》材料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减少至12000万元。变更后的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西宁博翔源商贸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方静静、杨强姆、方兴彩、方兴芬、杜生强分别出资12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0%;林雪勇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金景尧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严维花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