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详情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8-25 09:57:00  浏览次数:
文字缩小 】 【 文字放大 】  

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组:

《关于申请成立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出资人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其中: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74%;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87%;青海三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3%;青海福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和天利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百生洗煤有限公司、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3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66%;西宁宝玉陈商贸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7%;都兰北部矿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9%;自然人铁长青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7%;自然人周康明出资1000万,占注册资本的1.89%,共同发起筹建“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3000万元。

二、营业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同意唐伟明任董事长,薛涛任副董事长,牛志刚、张世礼、胡田、田丁丁、朱军、闾玉清、林振勇任董事;杜臣帮任监事会主席,陈九谕、铁长青、乔继华、吴晓玲任监事; 张建豪任总经理, 吴生寿任副总经理兼风险部经理,吴婷任财务部副经理。

四、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纬二路18号202室。

五、自批复之日起,按《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组建及日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