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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海东地区信而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
青金办发〔2018〕9号
海东地区信而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申请》(海信字第[2017]015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公司名称由海东地区信而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为海东信而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