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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西宁恒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总经理的批复
青金监〔2021〕8号
西宁恒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调整公司高管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总经理变更为陈克。
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