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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青海农担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青金监〔2021〕29号
青海农担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你公司《关于申请青海农担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请示》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出资人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其中:青海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青海泉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20%。
二、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同意王华任执行董事、风险部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魏英明、马黎明任监事,宋锋任总经理,邓青青任财务部经理。
四、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22号创新创业大厦10楼。
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组建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