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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西宁融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的批复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11 15:4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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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金监〔2021〕40号

 

西宁融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转让、变更股东出资的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青金监〔2020〕40号)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变更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杨维德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史建斌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张学仁、耿学礼、祁国胜分别出资2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0%;孙永青、张春生分别出资1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

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