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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西宁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的批复
青金监〔2021〕50号
西宁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变更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股东郑国安将持有的6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转让给马钰。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郑国安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郑国胜出资1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马钰、庄佐华、徐忠昆分别出资6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0%;郑海东出资4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何宁、陈振宇分别出资24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4%;周王凡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李晓海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陈刚、王宗媛分别出资6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
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