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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西宁金信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董事及公司住所等事项的批复
青金监〔2021〕95号
西宁金信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地址、董事成员和监事会的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董事由张海挺变更为候凡;
二、同意你公司住所变更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博路6号7号楼4层6-200室;
三、同意你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第二条和第二十六条相关内容。
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