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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海西佳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青金监〔2021〕100号
海西佳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海西佳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财务部经理由魏之俊变更为海显华。
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