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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民和海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青金监〔2022〕62号
民和海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公司住所由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川垣大街60号帝豪花园商铺1-03号变更为民和县川垣北路60号天江源宾馆六楼605-607。
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