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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海东天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
住所等事项的批复
青地金〔2024〕11号
海东天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海东天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住所变更为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迎宾大道交通花苑4号楼2单元2012室。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章程相关内容。
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