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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西宁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批复
青地金〔2024〕20号
西宁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请示》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孟祥朋。
二、同意你公司董事变更为:孟祥朋、林岩军、徐海宁、杨明智、范芳,董事长变更为孟祥朋。
三、同意你公司监事变更为:李亚楠、王柏、陶秀珍,监事会主席变更为李亚楠。
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