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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青海汇森典当有限公司的批复
青金监〔2023〕118号
青海汇森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青海汇森典当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青海省典当行监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出资人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其中:西宁腾宏通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青海全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二、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三、陈小春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钟国海任监事。
四、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51号1号楼2层351-11号。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