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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工作务虚会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1 10:39: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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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务虚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传达省政府党组务虚会精神,全面总结分析2022年工作,研究谋划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22年,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活动,全力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地方金融系统落实落地,整体金融工作呈现主要指标克服困难稳定增长“势头足”、疫情影响下金融助企纾困“举措足”、区域性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底气足”、党员干部奋进干事“状态足”。全局上下要继续保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客观分析去年工作的“足”与“缺”,以清醒的态度面对成绩和不足;准确认识今年面临的“时”与“机”,以清醒的认识把握好形势和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力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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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后的新一年,今年青海全力拼经济、拼发展,金融系统重任在肩、应有作为,全局上下要清醒认识当前的政策形势和任务,坚持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把金融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来审视谋划,找准自身定位、把握职能职责,主动服务和融入全省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支撑。一是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金融事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只有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高效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才能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才能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效能。二是必须构建更加适配新发展格局的高质量金融模式,突出金融工作的人民性。着力推进金融服务提质增效,金融政策要更主动地配合财政政策和社会政策,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加强对餐饮、文旅等受疫情冲击传统服务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推动银行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工具,积极争取贷款规模和政策倾斜,保持信贷稳步增长。着力强补资本市场短板,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大力推进企业股改扶持培育,实现各级联动,完善企业股改上市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培育清单。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用好奖励补贴政策。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打造“普惠”金字招牌,持续推进西宁市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创工作。积极推进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助力“双碳”目标,继续探索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金融产品。三是必须强化金融稳定保障和监管能力建设,突出金融发展安全的统筹性。着力增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推进《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建立健全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实施细则和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省、市(州)、县(区)三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联动和协同执法,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构建权责清晰、履职到位、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着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前瞻性分析市场环境,夯实风险防范化解基础,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防范。严密防范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常态化开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乱象,巩固治理金融乱象成果,深入排查非法活动,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严厉防控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非法证券期货等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