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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29 22:4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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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qhjr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电话:0971-8068813,地址:西宁市新宁路36号。

    一、概述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青政办〔2015〕105号)精神,立足金融工作实际,创新信息公开思路,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完善岗位负责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处室提供信息,信息员整理上报,综合处负责协调督查的工作机制,为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提供了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先后修改完善《省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省金融办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及公开信息发布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健全和完善我办门户网站平台,科学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及时更新政务公开、课题研究、审批公告等网站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同时在“信息速递”栏目公布了省金融办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和各项金融法规政策,进一步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透明度。截至目前,省金融办门户网站已累计发布相关信息近1500条,其中包括由我省和我办出台的30多项相关金融政策。二是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我办的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进行及时公开,并及时更新维护。三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通过各类媒体刊物发布信息近200余条,其中包括相关金融政策解读,这些政策信息的有效传达,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省有关金融的政策措施,充分享受扶持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有效渠道。我办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前提,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开言路,积极面向社会相关领域、单位企业和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 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今年以来,研究制定并推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做好农村牧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第一时间发布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传达。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防止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漏公开和涉密信息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检查。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今年以来,我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其中:信息速递151条,占总数比例为73%;审批公告37条,占总数比例为18%;党建信息17条,占总数比例为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办共接受群众咨询4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10余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办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未单独列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形式较为单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等方面。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与企业、金融机构和人民群众的交流和互动,倾听公众意见,了解公众需求,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和深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信息收集与公开工作,力争做到主动、全面、及时,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0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