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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西宁融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金等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6 09:15: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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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金监〔2023〕33 号

西宁融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资扩股的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

二、同意你公司股东股权变更为:杨维德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史建斌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耿学礼、张学仁、祁国胜分别出资3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0%;孙永青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张春生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新股东杨慧林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耿燕妮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

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