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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西宁融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等事项的批复
青金监〔2023〕101号
西宁融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变更股东出资额的申请》收悉。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股东股权变更为:杨维德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史建斌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耿学礼、张学仁、祁国胜、杨慧林分别出资3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0%;孙永青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耿燕妮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章程相关内容。
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请持本批复及相关证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