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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解读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4 10:08: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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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全省金融领域扎实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金融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金融供给质效、金融要素配置效率有待提升,在此背景下,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业的工作部署,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青海金融业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地”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的相关文件、报告、要求和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经过“前期研究、规划编制、衔接修改、审查报批”四个阶段,并按照开门编制规划要求,广泛征求省直各部门和单位及专家意见。规划基期为2021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十四五”期间,全省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快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全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金融业发展的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合作。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金融业整体实力明显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显著提高,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凸显。

主要指标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8.5%左右,存贷款规模稳步扩大,地方金融资产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十四五”末,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总额突破15000亿元,融资担保公司在保责任余额达到300亿元,上市及新三板公司数量达到18家,原保费收入达到150亿元,保险深度约3.8%,保险密度约2400元/人。

四、重点任务

提出三大重点任务:一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方面。深入推进普惠绿色信用建设;持续加强区域金融体系建设;大力拓展金融服务深度广度。二是加强金融综合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信贷有效供给,稳健扩大信贷规模;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创新保险服务体系,拓宽支持服务领域;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强化金融支撑作用,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升金融基层服务,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加快发展民生金融,聚力补齐短板弱项。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全面强化风险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为加快专项规划落地实施,提出五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培育人才队伍;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考核评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估机制,强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价,推进规划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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