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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培育工程试点工作方案》解读材料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0 11:4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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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点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公益性金融顾问团队,探索开展“融资+融智+融制”集成服务,促进政银企信息互通、项目互接、工作互动,提升省内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发展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融资能力,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2、《试点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遵循规律、服务实体。二是问题导向、务求实效。三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3、《试点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是建立省级金融顾问人才库。通过从省内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等部门,遴选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业务骨干,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拔确认后列入省级金融顾问人才库。

二是建立省级重点帮扶对接企业名单库。由试点地区金融办负责,每年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择优筛选推荐企业名单,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定后,动态建立省级重点帮扶对接企业名单库。原则上按照1名金融顾问帮扶1-2家企业的比例,确定推荐企业数量。

三是建立综合融资服务机制。实施分层帮扶。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组建省级金融顾问队伍,服务省级重点帮扶对接企业。各试点市(州)金融办比照省级做法,组建本级金融顾问队伍,为本级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帮扶。开展小组服务。省级金融顾问以小组形式为省级重点帮扶对接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其中,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顾问以10人为单位,组成金融顾问服务工作小组,小组内部按照1个顾问帮扶1-2家企业的方式,开展结对子、固定式、常态化帮扶工作;省内相关部门顾问组成政策法规小组,为各业务小组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

4、金融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是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内部管理,明晰发展战略,坚守本源专注主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助力企业提升综合融资能力。通过宣传普及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帮助企业制定融资规划和具体方案,协调解决合理融资需求、引导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融资能力。

三是指导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约束,规范财务核算,正确编制报表,规范关联交易,提升财务稳健性;及时提示企业经营、财务、债务等风险,帮助企业制定化解方案,有效防范处置各类风险;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按期履约还款,维护企业信用和外部声誉。

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应承担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