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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全省“两会”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3 11:1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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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金监函〔2021〕70号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委员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围绕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一些难点重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其中,我局领办政协委员提案9件,无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内容主要涉及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发展绿色金融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各位委员对我省金融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办理过程中,我局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建议提案采纳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分析,充分了解掌握情况,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圆满完成了各项提案办理,办理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各委员。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提高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切实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牵头督办、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为提案的办理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规范办理程序,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及时领办交办提案。召开提案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研究分析提案内容,听取各处室意见建议,精心筹划办理工作方案,将提案办理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建立提案查收办理台账。充分发挥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作用,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及时印发办理通知,明确提案办理任务分工,落实承办处室和具体承办人。三是统一规范办理流程。认真抓好“前、中、后”三个环节,即在办理前,突出分析研究,及时与提出提案的委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提案的背景和委员的真实想法,把握办理重点;办理中,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对办理工作需要一个过程的,向委员通报进展情况,并沟通协商工作思路;对政策性强,办理条件不成熟和因条件限制目前不能实现的,向委员进行认真解释,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办理后,突出跟踪回访,主动沟通了解委员对办理过程、复文以及结果的意见,切实提高办理答复满意率。四是强化办理实效。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吸收采纳落实各位委员对金融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举一反三,贯穿和渗透在业务工作中,切实以提案办理促工作提升。

(三)严格审核把关,提升答复质量。一是进一步转作风、改文风,对于复函内容,既注重把握政策,又坚持实事求是,力戒空话套话、答非所问,尤其避免以工作介绍代替针对性答复,进一步确保复函质量。二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答复意见函格式,复函内容在处室负责人初审的基础上,均由办公室复审把关并报局领导审签,力求做到格式准确、用词恰当、分析透彻、答复明确。三是强化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不涉密的提案答复函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使之成为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了解金融工作、监督金融工作的重要窗口。

(四)完善督办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加大提案办理督办力度,采取“710”督办系统限时督办,办公室牵头日常督办、列入年终考核评优依据等方式,有力促进了提案办理答复工作落实。一是督时效。明确专职负责同志,针对办理工作前松后紧、进展不均衡等问题,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承办处室将提案办理列为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二是提质效。督促各业务处室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对具有可行性的提案认真吸纳,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受其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督促具体经办人和委员充分沟通,细致解释,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促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跟踪问效,确保落实。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往年建议提案办理中因政策不允许或条件有限等没有解决的问题,想方设法扎实推进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在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调研力度尚待加强,对个别提案反映的问题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实效性需进一步深入了解评估。二是部门间联系沟通不够,提案答复主要围绕本部门工作落实,对其他会同单位的进展情况掌握不及时,答复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政府部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是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我局将继续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推动金融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理机制,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建议提案反映问题的实质,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和答复针对性。二是注重与协办单位及内部处室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形成合力研究提出工作措施,确保办理实效。三是进一步增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现场调研,进行座谈交流,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四是继续加强督查督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办理答复工作,积极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