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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 适用规则》解读材料

信息来源: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6-05 17:2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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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了《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现就有关情况简要解读如下:

一、《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范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地方金融行政执法实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了《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二、《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共十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制定依据、原则和适用对象等。二是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因素等,区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三是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数额的确定应遵循的规则。四是依法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

附件《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共二十七条,包括融资担保公司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典当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