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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209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9 08:5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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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金融机构在海东设立分支机构的建议”收悉,为做好此项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办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落实承办处室和承办人。现答复如下:

目前,海东市已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邮储银行、青海银行、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乐都三江村镇银行、平安大通村镇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43家,固定网点156个,非政府所在乡镇网点数104个。保险机构12家,小额贷款公司10家,融资担保公司13家,证券1家。截至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656.0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73.37亿元。

一、强化政策服务支持

为加快完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促进金融产业做大做强,深入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青政〔2010〕33号)和《青海省深入推动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14〕30号)要求,统筹推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省金融办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青海省金融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银行业金融服务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政策引导、加快调整金融业结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金融要素集聚水平和配置能力。

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快县域法人农信社改制步伐,截止目前海东市互助、平安已完成农商行改制,循化已向监管机构上报筹建申请,民和、化隆已开展组建农商行预评估工作,乐都农信社已启动指标优化工作。在协调更多金融机构在海东设立分支机构方面,我办积极主动,多次到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走访调研,各行均已在海东市开展业务工作,积极支持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截至7月末,贷款余额共计约236亿元 。在设立机构方面,各行将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状况,按照规划,正在做相关基础性工作。

三、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

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多元化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业务发展与服务网点少的矛盾。同时,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普惠金融实验区建设的任务要求,大力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双基联动”办公室、惠农金融服务点及各类移动金融服务,推广使用POS机、电话、手机和网上银行等现代支付手段,同时鼓励雇佣熟悉当地情况、具有基本金融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来从事具体工作,有效弥补了地广人稀、人员、金融网点和基础金融服务不足的短板,更好满足了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2017 年,全年设立惠农金融服务点 4967 个,发行金融 IC 卡 1737.8 万张, 布放 ATM 1768 台、POS 机 33889 台,特约商户 23297 户,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金额分别为 3255.9 亿元 和 4518.9 亿元。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在海东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延伸服务,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引导原有金融机构建设扎根基层的新型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在县域、乡镇设立标准化服务网点,在行政村建立简易、便民的金融服务网点。积极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流动服务车,为农民提供流动金融服务。

最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支持我省金融业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我省金融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邓杰    联系电话:8068824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