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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1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薛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建议”收悉,结合所提“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支持、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等三条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立业之本,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省内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稳健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产品服务、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一是合理推进信贷投放。推进省内银行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对接和专项培训活动,以“融资+融智”并举的综合对接形式,切实提升切实资金可得性与融资效率。截至2019年6月末,省内金融机构对私人所有制企业贷款余额780.61亿元,较年初新增26.02亿元,同比多增加71.4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91.22亿元,较年初新增9.14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4.69%。 二是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引导省内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降准政策利好,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并严格按照“四公开、七不准”要求,取消相关业务收费,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小微企业各期限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深化“财金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我局会同青海省财政厅设立2亿元青海省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主体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对2000余笔贷款或担保损失给予补偿资金2000余万元。同时,省财政厅先后出台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支持。
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个长期性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发力,形成支持合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同省内相关部门和“一行两局”,推动省内金融机构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精准务实管用的政策“组合拳”,切实帮助民营和小微企业翻越融资“高山”。
联系人:董雅洁 联系电话:0971-8068824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