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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003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3 11:0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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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金融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现状

经我局调研了解,我省装配式建筑企业共有三家,分别为西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青海宝恒绿色建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青海康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目前,青海康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银行贷款,无贷款需求。青海宝恒绿色建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银行贷款,目前正在与农行省青海省分行和青海银行对接贷款事项。西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为1.69亿元。

二、下一步措施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为更好支持我省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做好融资对接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园区企业对接,推进融资对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尽全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在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开发贷款利率、购房者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上给予相应的浮动优惠;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装配式建筑企业和项目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三是抓好政策落实。协调督促全省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抓好国家、省委省政府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型、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发展。

   

联系人:黄茜       联系电话:0971-8068865

 

      

                                                                 2020年7月22日